2022年8月,租戶小萌在浴室淋浴時,浴室玻璃門突然“自爆”,玻璃碎片飛濺導致小萌受傷。于是,小萌將房東老王訴至法院,索賠1.1萬余元。4月10日,門頭溝法院一審判決房東老王退還小萌租房押金2800元,支付違約金2800元,賠償損失1606.93元。
2022年4月,小萌承租了老王的房屋,約定租賃期限為一年。2022年8月小萌在使用浴室時,浴室玻璃門突然自爆,導致小萌受傷,造成右手無名指肌腱斷裂,右小腿劃傷,臉部、手部及腿部多處劃傷。小萌將老王訴至法院,要求解除租賃合同,判令被告賠償違約金,返還租房押金,支付被告醫療費、誤工費、營養費、交通費共計1.1萬余元。
被告老王主張,自己已經按照租賃合同約定交付了房屋,不存在違約行為。而且自己在交房的時候,已經和中介對房屋內的設施進行了必要的檢查,并未發現安全隱患。浴室玻璃門一直可以正常使用,即使突然“自爆”也是和原告使用不當有關。
門頭溝法院經審理認為,在租賃合同關系中,出租人的主要合同義務在于提供適格的租賃物,而本案中的租賃物系房屋,根據雙方合同內容及合同目的,該處的“房屋”應做擴大解釋,即除了作為建筑的房屋外,還應及于出租人提供的附屬設備設施,玻璃淋浴房即屬于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。
本案中,老王作為出租人負有保障其符合合同約定及性能安全性的義務。訴爭淋浴房使用已經十年左右,老王未提交該淋浴房玻璃的相關合格證明,亦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已經盡到確保淋浴房玻璃安全的義務,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。老王抗辯玻璃門自爆是小萌使用不當造成,但未能提交相關證據證明,故應認定老王存在違約,小萌有權解除合同,合同解除后老王應該將房屋押金2800元退還小萌。
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,損害對方人身權益、財產權益的,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。本案因老王的違約行為對小萌的人身權益造成損害,小萌有權選擇以合同糾紛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。根據雙方合同約定,小萌有權要求老王支付違約金2800元,對于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損失,其可以要求老王賠償。
最終,法院一審判決確認老王和小萌簽訂的租賃合同解除;判決老王退還小萌房屋押金2800元,支付違約金2800元,賠償損失1606.93元。
編輯:trsadmin
上一篇:
騎車被絆,關門被砸…… 天降橫禍誰擔責?
下一篇:
一次“路怒”戳破的“一地雞毛”